临床有一种贫血叫恶性贫血(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是由于患者体内缺乏叶酸和维生素B12等造血内因子,使幼稚红细胞在发育中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合成出现障碍,细胞的分裂受阻,形成畸形的巨幼红细胞,并伴有神经症状(神经炎、抑郁、神经萎缩、精神错乱等)。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助理教授、血液学家乔治迈诺特受到生理学家惠特尔文章的启发,决定尝试给恶性贫血者吃一点牛肝来缓解症状。他让45个贫血的病人每天吃下约半磅生鲜的或微煮过的牛肝,2个月过后,患者的贫血症状大为减轻。年,美国医学家瑞克斯从肝脏中分离出一种红色晶体,认为其是抗恶性贫血内因子。这种红色晶体被命名为氰钴胺,后合并于维生素B族中排序为维生素B12。10年后,科学家经研究证实,正常人每天需要维生素B12约1mg,主要由食物中提供。食物中的维生素B12与胃黏膜壁细胞所分泌“内因子”结合,形成复合物,在回肠远端被吸收入血,补充人体需求。
维生素B12是一个大家族
维生素B12是一个家族,包括维生素B12(氰钴胺)、甲钴胺、腺苷钴胺和羟钴胺(后3种是维生素B12活性的辅酶形式),被统称钴胺类。这四种药物的不同在于维生素B12结构中与钴相连的X位分别由氰基、甲基、脱氧腺苷、羟基所取代。由于氰钴胺较之维生素B12的性质稳定,所以在维生素B12提纯工艺中,通常会加入氰化钠,使天然的维生素B12与氰基结合,成为性质更为稳定的氰钴胺。因此,氰钴胺也成为了维生素B12的一个别名。
维生素B12口服或注射吸收后,一部分在肝脏储存,另一部分则进入细胞后转化为甲钴胺、腺苷钴胺、羟钴胺。因此,甲钴胺、腺苷钴胺和羟钴胺这三种药物口服或注射后无需转化,可直接在人体内发挥作用。
四个钴胺用于哪些疾病
归纳起来,维生素B12主要用于:(1)巨幼红细胞贫血(依据症状可与叶酸联合),甲钴胺、腺苷钴胺与维生素B12效果相似。(2)营养不良所引起的维生素B12缺乏症。(3)肝炎、肝硬化。(4)补充糖尿病患者长期服用二甲双胍所致的维生素B12缺乏。(5)由于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雷贝拉唑、泮托拉唑、兰索拉唑、埃索美拉唑)可能阻碍结合蛋白中维生素B12的吸收,因此,长期服用者也宜适量补充维生素B12。
腺苷钴胺可促进细胞生长繁殖,维持神经系统髓鞘的完整性。甲钴胺相对于维生素B12更易进入神经细胞中,促进细胞内核酸、蛋白质的合成,促使轴突损伤再生,使延迟的神经突触传递功能和神经递质减少恢复正常。因此,甲钴胺和腺苷钴胺常用于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面神经麻痹、青光眼性视野缺损、血液透析者精神病变、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神经痛、神经炎或神经损伤等。
羟钴胺用于治疗维生素缺乏症,也用于治疗氰化物中*。由于羟钴胺可亲和氰根离子,体内所中*的氰离子遇到羟钴胺后,可迅速地取代羟钴胺分子中的羟基,形成无*的产物氰钴胺(即维生素B12),通过尿液清除。此外,羟钴胺也曾用作一氧化氮(NO)清除剂,或治疗贫血、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神经麻痹、白细胞减少症。
维生素B12的给药途径有肌内、静脉注射或口服。其中,维生素B12、腺苷钴胺、羟钴胺可供肌内注射;甲钴胺可供肌内、静脉注射和口服。维生素B12肌内注射一次25~μg,一日1次或隔日50~μg。腺苷钴胺肌内注射一次0.5~1.5mg,一日1次。羟钴胺第1周一次0.25~0.5mg,隔日1次,第2周后一次0.25mg,一周1次,用至红细胞计数恢复正常,维持量一次0.25mg,每3~4周1次,用于治疗神经炎、神经痛及解救氰化物中*需加大剂量。甲钴胺肌内或静脉注射,一次μg,一周3次,对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一次μg,隔日1次,治疗2个月后改用维持量(即每1~3个月注射μg)。仅有甲钴胺可以口服,一次μg,一日3次,若连续给药1个月无效,则无需再用,缘于持续给药则无收益。
维生素B12也不可忽略其合理应用
(1)维生素B12对恶性贫血者(内因子缺乏)口服无效,须采用肌内注射,并终身使用,但不能静脉注射。(2)治疗巨幼红细胞贫血,在起始48h,应监测血钾水平,以防出现低钾血症。(3)对于单纯维生素B12缺乏者,不宜单用叶酸治疗,否则会加重维生素B12的缺乏。(4)痛风患者使用维生素B12,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导痛风发作,用药期间宜监测血尿酸等指标。(5)心脏病患者注射维生素B12有可能增加血容量,导致肺水肿或充血性心力衰竭。(6)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宜同时补充叶酸。(7)部分患者治疗后期由于血红蛋白合成加速,常致体内铁消耗过多,引起缺铁。故在巨幼红细胞贫血疗程中,如血红蛋白上升至一定水平后停滞,则应及时补充铁剂。(8)维生素B12、甲钴胺可致肌肉注射部位出现硬结、疼痛,宜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9)偶见过敏反应、皮疹、头痛、发热、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应及时对症处理。(医院张石革)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宋佳薇)
本文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