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不可治愈、无疫苗预防。
感染艾滋病会给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需要终身规律服药,精神压力增大。
病*会缓慢破坏人的免疫系统,若不坚持规范治疗,发病后病情发展迅速。
发病后的常见症状包括:皮肤、黏膜出现感染,出现单纯疱疹、带状疱疹、血疱、淤血斑等;持续性发热;肺炎、肺结核、咳嗽、呼吸困难、持续性腹泻、便血、肝脾肿大、并发恶性肿瘤等。
艾滋病不可怕预防知识我知道
预防知识(1)艾滋病病*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2)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的风险,必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
(3)避免共用注射器静脉吸*,可有效预防艾滋病病*经血液传播
(4)感染了艾滋病病*的孕产妇应及时采取医学手段阻止艾滋病病*传给婴儿
(5)艾滋病目前没有疫苗可以预防,掌握预防知识、拒绝危险行为,做好自身防护才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6)坚持每次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经性途径传播
(7)72小时内使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可减少艾滋病病*感染的风险
法律法规(1)艾滋病病*感染者也是艾滋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理解和关心,但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既不道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除艾滋病歧视:社会对于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不利于控制艾滋病传播。有感染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措施,增加传播艾滋病病*的风险;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感染者不能积极面对生活,甚至产生报复和危害社会的念头。
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公民应积极参加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和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避免危险行为,加强自我保护,并把了解到的知识告诉他人。
在青少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拒绝*品的教育,进行生活技能培训和青春期性教育,保护青少年免受艾滋病/性病和*品的危害,是每个家庭、每个学校、每个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资料来源:节选自广东省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