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白内障与人工晶状体学组
医院白内障围手术期抗炎药物的使用情况比较混乱,如何合理规范使用抗炎药物,减轻乃至消除白内障摘除术后前房的炎症反应,已受到眼科医师的广泛重视。为提高我国白内障摘除术后非感染性炎症反应的防治水平,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白内障与人工晶状体学组根据我国现状及实际医疗情况,在加拿大、美国以及欧洲国家等防治指南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全面、充分地讨论,对我国单纯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的抗炎治疗方案达成了以下共识性意见,以供眼科医师在临床工作中参考使用。
1.手术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非甾体类抗炎眼药,一般情况可以不使用。
2.手术中:尽量减少虹膜刺激和过度操作,并缩短手术时问。如果因各种情况导致手术难度增大,术中操作虹膜刺激较多,预计术后发生严重炎症反应的可能性较大,或是儿童白内障患者,术毕可结膜下注射糖皮质激素以增加抗炎效能。但是,结膜下注射糖皮质激素可引起术眼不适,如表面麻醉患者眼部疼痛,或偶发坏死性结膜溃疡等并发症,故建议术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注射。
3.手术后:建议局部联合使用糖皮质激素和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其抗炎效能优于任何一种单独用药:参照欧洲眼科专家的共识性意见,建议用药方式:术后2周内一般使用非甾体类抗炎眼液联合糖皮质激素眼液,4次/d,两种药物间隔时间15min;术后2周后仅使用非甾体类抗炎眼液,以防止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引起高眼压。白内障摘除术后血-房水屏障完全修复一般需要4周,虽视力已比较稳定,但4~6周内仍存在发生*斑水肿的风险,故可使用非甾体类抗炎眼液至术后6周。根据炎症反应的活动情况,第3周后以每周1滴/d的频度递减,最低维持剂量为1滴/d。若术后6周后术眼无任何炎症反应表现,可停止用药。
4.随访时间及检查项目:在术后1d、1周及1个月进行回访。检查项目包括眼前后节炎症反应情况、眼压、眼表完整性。术后1个月后根据术眼的视力和炎症反应情况决定是否停用药物,如术后发现矫正视力提高与手术不符,在排除感染因素的情况下,应追加眼底(散大瞳孔)、角膜地形图和OCT等检查,必要时可进行FFA等相关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抗炎药物的用药方案,延长药物使用时间,增加术后3个月等随访时间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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